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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日期 2025-10-17

选举工作中唱票人、计票人、监票人的职责与产生规范

      在各类选举活动中,唱票人、计票人、监票人是保障选举过程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核心工作人员,三者分工明确、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,共同维护选举秩序与结果的合法性。以下从三者的定义、产生流程、核心职责及工作衔接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。

一、唱票人的定义、产生与工作要求

(一)核心定义

      唱票人是选举流程中“票数公开传递”的关键角色,具体指在投票环节结束后,进入选票统计阶段时,负责将每张有效选票上的投票信息(如候选人姓名、赞成/反对/弃权标识等)清晰、准确、大声念出的工作人员。其核心作用是让现场所有参与者实时知晓每张选票的内容,确保计票过程的透明度,避免统计环节出现暗箱操作。

(二)产生规范

      唱票人需从具备一定公信力、熟悉选举规则且无利益关联的人员中产生。具体产生流程需与计票人、监票人同步推进,通常包含两种方式:

      1.由选举委员会根据前期摸底情况,从非候选人、无直系亲属参与竞选的选民或党员中提名初步人选,再提交至选举大会现场,通过选民鼓掌通过、举手表决等公开方式确认,确保人选获得多数参与者认可。

      2.由现场选民或党员主动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,经全体参与者共同商议后,以无记名投票或公开表决的方式确定,避免单一主体主导人选确定。

(三)工作要求

      1.唱票时需保持声音洪亮、吐字清晰,确保现场所有人员(尤其是计票人、监票人)能准确听清选票信息,避免因发音模糊导致计票偏差。

      2.需严格按照选票顺序逐一念票,不得跳号、漏号或重复念票,每张选票念完后需短暂停顿,确认计票人记录完毕后再进行下一张,确保“念票-记录”环节无缝衔接。

     3.遇到模糊选票(如字迹不清、标识不规范)时,需立即停止唱票,将选票提交监票人审核,由监票人根据选举规则判定选票有效性,不得擅自决定是否继续念票。

二、计票人的定义、产生与核心职责

(一)核心定义

      计票人是选举中“票数精准统计”的执行角色,指在选举活动全程中,负责对选票进行分发、清点、核对与计算,并同步记录唱票人所念选票信息的工作人员。其工作直接关系到选举结果的准确性,需在监票人的全程监督下开展,确保每一张选票的信息都能被精准转化为数据。

(二)产生规范

      1.计票人的人选需满足“无利益冲突”与“具备基础统计能力”两大核心条件,即正式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,且需熟悉简单的数字统计、表格填写等基础工作,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数据错误。

      2.产生流程与唱票人一致,需经选举委员会提名或现场参与者推荐,通过公开表决确定,且终人选需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宣布,确保产生过程的公开性。同时,计票人需与监票人、唱票人一同佩戴统一的工作标志(如工作证、袖标),明确身份后上岗工作。

(三)核心职责

      1.投票前准备:在监票人监督下,协助完成选票的分发工作,包括核对参与投票人数与选票数量,确保每人仅领取一张选票,避免多领、漏领;同时检查选票印刷是否清晰、有无缺页或破损,及时更换不合格选票。

      2.投票后清点:投票环节结束后,首先协助监票人打开票箱,共同清点箱内选票总数,核对“收回选票数”与“发出选票数”是否一致,若出现收回票数多于发出票数的情况,需立即向监票人报告,由监票人启动异常情况处理流程。

      3.计票过程执行:在唱票人念票时,需快速、准确记录每张选票的信息,可采用“正”字计数法或电子表格统计法,确保每一票的赞成、反对、弃权情况都对应到具体候选人;计票过程中需保持专注,不得与他人闲聊或擅自离开岗位,若对唱票内容有疑问,需当场向监票人提出,由监票人要求唱票人重复念票。

      4.结果确认与签字:计票结束后,需整理形成《计票结果报告单》,详细填写参与投票人数、收回选票数、有效选票数、无效选票数及各候选人得票数(赞成票、反对票、弃权票分别统计),核对无误后在报告单上签字确认,确保数据可追溯。

三、监票人的定义、产生与核心职责

      监票人是选举中“全程监督把关”的关键角色,指在选举活动从准备阶段到结果公布的全过程中,负责对投票、唱票、计票环节进行全面监督,核查唱票人是否念错选票、计票人是否记错数据,确保整个选举流程符合规则、无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。其核心作用是充当选举活动的“监督员”,维护选举的公平性与合法性。

(一)产生规范

      监票人的产生流程相较于唱票人、计票人更为严格,需根据选举类型(如党员大会选举、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等)区分执行:

      1.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:监票人需从“非候选人党员”中产生,首先由全体党员推荐初步人选(推荐时需说明推荐理由,如人选的公正性、责任心等),再通过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确定,确保人选获得多数党员认可;若参与选举的党员人数较多,可先由各党小组推荐人选,再汇总至大会进行表决。

      2.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次全体会议选举:监票人由会议主持人从“非候选人人员”(包括党员、非党员但参与选举组织工作的人员)中提名,提名时需当场说明候选人名单,明确排除候选人及其关联人员,再提交会议全体参与者表决通过,避免主持人单独决定人选。

(二)核心职责

      1.投票前监督:

      -检查票箱:投票开始前,需当众打开空票箱,让现场所有参与者确认箱内无提前放置的选票,检查完毕后关闭票箱并加贴封条(或由监票人全程看守),防止投票前票箱被篡改。

     -监督选票发放:监督计票人分发选票的过程,核对“领取选票人数”与“实际参与投票人数”是否一致,防止出现代领、多领选票的情况;同时检查选票是否加盖选举组织单位的公章,确保选票的有效性。

      2.投票中监督:

     全程在投票区值守,监督参与者是否按照“一人一票、秘密写票、单独投票”的规则投票,防止出现代投、偷看他人选票、干扰他人投票等违规行为;若发现违规情况,需当场制止并向会议主持人报告,依规处理。

     3.投票后监督:

     监督票箱开启:投票结束后,需当众开启票箱,不得在无现场参与者见证的情况下单独开箱;开启过程中需检查封条是否完好,若封条破损,需立即说明情况并启动核查流程。

     监督选票清点:与计票人共同清点箱内选票总数,核实“收回选票数”与“发出选票数”的一致性,若收回票数少于或等于发出票数,且无效选票数在规定范围内(如不超过收回选票数的10%),则确认选举有效;若收回票数多于发出票数,或无效选票数超标,需当场宣布选举无效,说明原因并启动重新投票流程。

     监督计票过程:全程监督计票人记录唱票信息、统计票数的过程,检查计票人是否存在漏记、错记、多记票数的情况,若发现问题需当场指出,要求计票人重新核对;同时监督唱票人是否按规则念票,避免跳票、错票等情况。

     4.结果审核与公开:

     计票结束后,审核《计票结果报告单》,核对“投票人数、收回选票数、有效选票数、各候选人得票数”之间的逻辑关系(如各候选人赞成票总数应小于或等于有效选票数),确认数据无误后在报告单上签字。

     当场向现场参与者公布各候选人的得票数(包括赞成票、反对票、弃权票),确保结果公开透明,接受全体参与者监督;若现场有人对票数提出疑问,需耐心解答并出示计票记录,必要时可在监督下重新核对选票。

四、三者的工作衔接与整体流程规范

(一)工作衔接机制

     1.前期准备阶段:唱票人、计票人、监票人需共同参加选举工作培训,熟悉选举规则、选票样式、异常情况处理流程,明确各自职责与配合要点;培训后需签署《选举工作人员承诺书》,承诺严格遵守规则、公正履行职责,若存在违规行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。

     2.投票与统计阶段:

     投票前,监票人检查票箱、监督选票发放,计票人协助分发选票,唱票人做好念票准备(如熟悉候选人姓名、练习清晰发音)。

     投票时,监票人现场监督,唱票人、计票人在指定区域等候,不得干扰投票。

     统计时,唱票人逐一念票,计票人同步记录,监票人全程监督两者工作,形成“念票记录监督”的闭环,确保每一票都能被准确统计。

     3.结果公布阶段:计票结束后,计票人提交《计票结果报告单》,监票人审核签字后,由监票人当场公布得票数,再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;公布后,监票人、计票人需共同将选票、计票记录、报告单等资料整理归档,交由选举组织单位保存,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,以备后续核查。

(二)禁止性规定

     1.身份限制:正式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、与候选人有重大利益关联的人员,不得担任唱票人、计票人、监票人,若发现人选不符合条件,需立即更换,已开展的工作需重新核查。

     2.行为限制:

     唱票人、计票人不得在工作中与他人私下沟通、篡改选票或统计数据,不得擅自离开岗位。

     监票人不得偏袒任何一方,不得干预唱票人、计票人的正常工作,若发现违规行为需依规处理,不得隐瞒或包庇。

     3.结果确认限制:未经监票人审核签字的计票结果无效,不得作为当选依据;当选人名单需经会议主持人根据监票人公布的得票数宣布,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或提前泄露当选结果。

     通过明确唱票人、计票人、监票人的职责与产生规范,强化三者的配合与监督,能够有效保障选举活动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维护参与者的合法权益,确保选举结果真正反映全体参与者的意愿。

 

唱票人、计票人、监票人简介

 

三者是选举中保障公平公正公开的核心人员,分工明确、相互监督。

 

    - 唱票人:投票后清晰念出每张选票信息,确保计票透明,从非候选人中经选举委员会提名或选民推荐、公开表决产生,需准确念票、遇模糊选票及时交监票人审核。

     - 计票人:在监票人监督下分发、清点、计算选票,记录唱票信息,同样从非候选人中按规范产生,需精准统计并在计票结果报告单上签字。

     - 监票人:全程监督选举,含投票前查票箱、监督发选票,投票中监督投票,投票后核选票数、监督计票及审核结果,产生流程更严格(如党员大会选举需从非候选人党员中推荐并表决通过),需公开得票数并签字。

 

三者需共同培训、签署承诺书,正式候选人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,工作资料归档保存不少于3年,终由监票人公布得票、主持人宣布当选名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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